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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头条!江苏方洋集团重新发布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23 12:33:46 来源:智通财经网

久期财经讯,5月23日,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方洋集团”)重新发布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具体公告如下:

方洋集团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重发公告)


(资料图片)

受采购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方洋集团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方洋集团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方洋集团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具体详见任务书;

2.3 债券发行金额:1.6亿美金或等值外币;

2.4 工期要求:1330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项目概算:120万美元;

2.6 磋商控制价:本项目按照承销费率进行报价,承销费率不高于0.25%/年,投标报价高于0.25%/年的为无效报价;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资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境外证券承销资质(即投标人须具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第一类及第四类牌照或者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授予的新加坡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熟悉境外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并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能力,需同时提供商业登记证或相同法律效力的注册登记文件及资质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为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或香港证监会注册执业人员且为供应商正式人员(境内供应商提供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证明电子专用章,境外供应商提供公司出具的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期间的任职证明;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或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从业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3.4 供应商项目团队不少于3人

3.5 供应商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至2023年一季度末,至少提供1例成功发行境外债券案例的相关业绩;(须提供发行通函OC(含JGC和JBR的页面)、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日期及项目内容,须同时提供甲方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

3.6 供应商信誉要求:

3.6.1 供应商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

3.6.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6.3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或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b.fygroup.com/”)获取,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 1日下午14:15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全部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第三章规定的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本次采购人将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7.磋商保证金

7.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6万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法人授权人的存款账户缴纳。投标文件中应一并提交授权文件(详见响应文件中十三)。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7.2保证金递交方式:转账、电汇、网银。

8.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联 系 人: 于工

电 话: 0518-82256126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馨悦

电 话: 0518-82256052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19室

电子邮箱: 13425804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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